食品安全信息(2016年3月2日)

《首都食品与医药》
摘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保健食品京仁堂牌人参海狗丸不合格(详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保健食品 , 安全信息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监督检查工作 , 不合格产品 , 停止销售 , 流通领域 , 海狗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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