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制药原料及中间体》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板蓝根分散片等32种药品(化学药品3种、中成药29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非处方药 , 分散片 , 板蓝根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分类管理 , 化学药品 ,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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