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嘌醇片垄断协议案对加强药品领域竞争监管的启示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吴东美
摘要:
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重庆青阳、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等五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别嘌醇片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合计罚款399.54万元,依法维护医药行业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这是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的药品领域首例垄断协议案,处罚金额不大,但涉及药品行业的经销模式、法律关系和竞争特点,垄断行为的竞合和处理等复杂问题,本文试结合案件情况予以探讨分析。
垄断协议 , 别嘌醇 , 药品领域 , 反垄断执法机构 , 上海信谊 , 青阳 , 药品行业 , 医药行业 , 华杰 , 市场公平竞争
下载全文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