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暂停销售甘露消渴胶囊等产品

《科学养生》
摘要:
《中国医药报》讯根据前一段时间的广告监测情况,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从2011年9月20日起暂停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适应征、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疗效”的标示为“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等药品,以及标示为“河南真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真道筋骨痛消贴”等医疗器械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甘露消渴胶囊 , 辽宁省 , 产品 , 销售 , 食品药品监管局 , 《中国医药报》 , 广告审查 , 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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