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参与全程化药学服务是医院药学发展的必然趋势。2002年1月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医院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临床药师主要通过开展药历管理、治疗药物监测(TDM)等工作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2005临床药师论坛”上,提出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标准,要求临床药师具有书写与分析药历的能力。由此可见,药历已成为临床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必备资料。然而,目前国内尚未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规范、统一的药历,本文对相关国内外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药历的存在形式、类型及记录格式等方面作一简要介绍,对今后我国临床药师探讨、实践、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药历或许能起到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