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口腔白斑病的诊断确定性因子[1~6]
1994年,流行病学家、临床学家及病理学家在瑞典的乌普萨拉(Uppsala)对口腔白斑病的概念及相关问题再次进行了修订,并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决议将口腔白斑病定义为:口腔白斑病是口腔黏膜上以白色为主的损害,不具有其他任何可定义的损害特征,一些口腔白斑病可转化为癌.根据检查环境和诊断手段的差异,可将口腔白斑病的诊断分为暂时性(provisional)和肯定(definitive)诊断两个阶段.如果一种白色的黏膜损害在临床上不能诊断为任何其他的疾病,即可作出暂时性诊断的结论;假如暂时性诊断中的白色损害被怀疑与某种因素有关,而这种因素又有消除的可能,但消除后损害持续存在的病例;或通过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方法给予鉴定即为肯定性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