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台卖药到底安不安全?听听医药电商“大咖”怎么说
自今年6月互联网第三方药品零售试点平台相继被叫停以来,围绕第三方平台试点缘何终止、其在药品流通中究竟存在什么问题、具有什么价值,业内人士一直在寻找答案。
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对于该行政决定给出的答复是试点到期,但坊间一直有传闻,认为互联网第三方药品零售平台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而CFDA于7月28日在其官网转发《中国医药报》的报道,亦侧面对坊间传闻进行了表态,一时间,医药电商第三方平台售药存在的风险貌似被坐实。
实际上,能够进驻第三方平台的商家都已具备了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渠道不同,是否就意味着多了一重风险?作为医药电商行业正规军,各电商企业运营者对于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问题有哪些看法?企业应该如何与监管部门联手,破解行业中存在的问题,使正规企业走向发展的高速通道?《21世纪药店》特意邀请医药电商行业大咖一起来扒一扒。
主持人:《21世纪药店》
嘉宾:北京111医药馆董事长 龙岩
广东健客网CEO 谢方敏
百洋商城CEO 廖光会
医药电商在配送到C端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而这个问题可以通过鼓励发展具备条件的物流公司发展医药物流配送、完善全程管控系统来解决,让药品网上零售商品信息、物流流向、检验信息、存储信息皆可控,并符合GSP要求,从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第三方平台在网上药店经营资质、交易过程都有一个审核、监管过程,并作为第三方协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消费者投诉等问题,相当于给网上药品交易当裁判员。因此,第三方平台能给药品交易更多保障,当然,这也需要参与的企业共同努力,提升医药电商的可信度。
第三方平台目前确实会存在与商家主体责任不清的情况,但这个问题并非不能解决。线上交易更加透明,只要商家保证合规的处方来源,严格的药师审核,并按照GSP要求做到全程可监控,医药电商也能保证患者安全用药。
《21世纪药店》:在停止第三方平台试点时,舆论认为第三方平台存在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等问题,您认为这些问题存在吗?有没有可破解的方式?
龙岩:我个人认为双方的主体责任是比较清晰的。第三方平台有严苛的检查、审查制度,产品无厂家授权立刻下架。未来药品物流许可证书制度若建立起来,会使整个医药电商服务形成闭环,目前O2O也逐步实现药店自行配送,流程可追溯,有效监管条件已经具备。
行业可行的破解方式是尝试美国沃尔格林与CVS模式,即医院下处方,消费者就近药店取药。目前111医药馆联合国内65家连锁与阿里健康合作的中国医药O2O先锋联盟也致力于推广这种模式,中国医药O2O先锋联盟首个项目已经落户西北地区,并开设了一分钟诊所,运行情况良好。
谢方敏:我自己体验过第三方平台,认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承担的责任很明确。社会上存在一些对医药电商行业的质疑声音,并不能代表医药行业的全部。第三方平台承担监管责任,实体药店作为实际售药企业承担着保证用药安全和药品真实性的责任。无论是哪一方,都必须对用药安全进行严格监管。
廖光会:与前面两位的看法不同,我认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主要表现在:第三方平台收了消费者的钱,药品却由全国各地的第三方药店发货。这里存在一个“监管主体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到底是电商平台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负责,还是由发货主体所在地的食药监管部门负责?这个问题存在很多年了,可是相关部门一直拿不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破解方式特别简单,第三方平台不要收钱,谁收钱谁发货谁负责,一清二楚,并且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要求。
《21世纪药店》:您认为相关部门对于医药电商及第三方平台试点,在“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上存在哪些顾虑?这些顾虑怎样才能得以消除?
龙岩:第三方平台试点停止主要是因为监管部门对医药电商及第三方平台在药品的全流程管控上存在顾虑,毕竟国家通过对线下药店的GSP监管,要求药品从出厂到流通再到产品追溯都实现全程管控。消费者是直接来药店拿药的,不涉及药品到C端的运输,但医药电商涉及物流环节,其中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目前,国家已经意识到医药物流是发展医药电商的重要保证,国内有些第三方物流企业已经拿到医药物流的配送许可证,这也意味着未来政策不是收紧而是更加完善,对于医药电商这种方便消费者、降低药品交易成本的电子商务模式,国家只会引导与完善。医药电商分级管理(A、B、C证)再加上医药物流及连锁品牌背书,意味着医药电商的闭环已经逐渐形成。未来电商平台产品能做到可追溯,用药安全将得到监管保证。
谢方敏:我国互联网第三方药品零售试点平台过去只有3家。以天猫医药馆为例,它在网上药品销售上有非常严格的责权约束,如果消费者在用药安全上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投诉到天猫医药馆,天猫医药馆接到投诉后会无条件冻结网上药店的保证金,并责令网上药店进行调查,直到用户满意为止。另两家第三方平台也有类似的措施。从本质上来说,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还是比较严格的,在上面购买药品的安全性是比较有保障的。
廖光会:我不认为互联网售药这种交易形式会放大广大消费者或者患者的用药安全隐患。相对于实体药店,网上药店的信息更透明、追溯性更强、用户信息更完善。至于“我觉得你不安全”的顾虑,我认为更多地来源于对“互联网药品销售”这件事情理解不全面。由于没有有效的监管方法和工具,为了保险起见,宁可选择停止试点。
《21世纪药店》: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第三方平台以及商家在实际运营中,是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的?同时又有哪些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
龙岩:医药电商目前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措施包括:电子化ERP全程管控,从药品采购开始的全流程管控,包括商品信息、物流流向、检验信息、存储信息等一应俱全并且符合国内GSP标准;第三方平台和平台商家都有质量管理部门,销售的所有产品必须拥有产品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及授权链,每一瓶药都做到可查可追溯,产品质量有保证,符合监管要求;商家有专业的医药客服对消费者进行用药指导、专业解答;药品存储有专业的药品库房进行存储,对温度、湿度都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并由食药监管部门监督、定期检查等。
至于提升空间,主要有三个方面:1.医药电商厂家目前还缺少与消费者沟通的平台和机会,消费者对安全的管控流程知之不多;2.网购的便捷性与安全性同样重要,电商企业前期投入较大,这方面也期望政府重视、扶持医药电商企业,给予我们更多的政策支持;3.医药电商企业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全流程实时管控,对质量问题零容忍。
谢方敏:网上药店必须取得国家认证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资质,这个准入要求一点儿也不比线下药店低,审批流程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线下药店更严格。加上线上交易能使得药品的可追溯性更强,对用药安全有着更多保障。当然,目前国内的医药电商企业不少,每家的监管力度不一样,这也需要整个行业共同努力,通过提高服务来提升医药电商的可信度。
廖光会: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药品经营过程中,消费者的自主诉求是核心。网上药店不看病,只卖药。所以,只要严格遵守药师审方、医生处方、GSP流程可控,就是对消费者最切实可信的消费保障。至于提升空间,首先是政策允许、行政许可,然后整个行业有规则可循、有办法可依,这才是前景。
《21世纪药店》:作为行业正规军,您认为电商企业应如何与监管部门联手,甚至跨部门协作解决医药电商存在的问题?
龙岩:药品从采购到到达消费者手上流程较长、环节多,只有实现信息化管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监管部门与企业应该实现信息共享,并把信息提供给消费者查询,实现三方信息对称,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管理透明化、信息清晰化,保证消费者用药不出现安全问题。但难点就在于,监管会带来药品流通成本的上升。企业要进行信息化改造,在信息化过程中,理念、软硬件、人员培训都是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更新迭代。
一种新业态的出现肯定会受到大家的质疑,尤其是业务模式的创新。医药电商与滴滴一样,提高了效率,同时会引起一些新的监管问题,但创新就是对旧有模式的完善过程。未来的医药分家、分级诊疗、大医保都会提高社会效率,有了监管漏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或者行政手段来规避风险而不是摒弃创新。医药电商和第三方平台在保障用药安全的态度上是积极的,也在不断更新、迭代自己的管控机制,整个生态体系除了商家、平台、政府监管外,保险公司也可以积极介入,一同来完善整个管控机制。
廖光会:医药电商要提升自身的发展空间,目前还有一些瓶颈要突破,首先是政策上能放开。但目前要想直接与监管部门沟通,还有一定的难度。除了监管部门,处方外流到线上、医保在线支付、线上药房的全科医生服务等问题还需要和卫生医疗部门、社保机构、第三方保险机构等进行跨部门沟通和协调。在此过程中,只有小部分行业人士,也就是行业内的官方协会组织能够发挥“影响或建议政策调整”的作用,可是声音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