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存在缺陷,这家药店被责令停业!

医药地方台


2家药商遭飞检,其中一家被责令停止经营并整改。
9月9日,福建省厦门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17号、2016年第18号公告,对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湖店和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杏林店两家企业的飞检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湖店被要求立即停止经营药品;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杏林店被要求对缺陷项目进行整改。


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湖店


  • 企业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112号之127店面

  • 飞行检查时间:2016年8月18日

  • 不合格项目情况: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5项

  • 检查结论: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建立的计算机系统(商国风暴)不符合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非药品陈列于药品柜台;个别制度与操作规程不相适应;未按规定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未按规定开展陈列药品检查并记录;卫生检查记录不完整。


请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监督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湖店立即停止经营药品活动并整改到位,在通过新GSP复核检查后方可经营药品。

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杏林店


  • 企业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西路2号

  • 飞行检查时间:2016年8月17日

  • 不合格项目情况:一般缺陷6项

  • 检查结论:符合GSP

  •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未及时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中药饮片装斗记录不完整;未及时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


请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杏林店缺陷项目整改。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微信号:yyguancha)
作者:ispring
医药地方台
微信号:yiyaoguanch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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