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白云山、国药集团等药企因未按中标价供货被警告
来源:同花顺
广药白云山下属企业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明兴制药”)日前因未按中标价及时足额向医院供货而被警告,一旦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将被纳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据了解,明兴制药无法正常供应的药品为多巴胺(剂型:注射液;规格:2ml:20mg),厂家称多巴胺不能及时足额供货的原因为不能按中标价供货,而白云山的西咪替丁(剂型:小容量注射液;20ml:0.2g)则直接停产,厂家称原料问题是停产的原因。
事实上,从10月9日起,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就对核查过程中确认为供应不足、不及时的36个中标药品开展了进一步调查。在对相关21家生产企业书面说明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嫌通过控销违规涨价的11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大多数企业均表示能尽快纠正,这些企业不予处罚。
部分企业仍然坚持不能按中标价供货,其中明兴制药便在名单之列,其他不按中标价供货的企业还包括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被警告的上述5家企业中,以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涉及的中标药品最多,包括碳酸氢钠注射液在内的6种中标药品均称因“原料短缺、价格上涨”不能正常供应。
而明兴制药负责招投标的工作人员在被问到被计生委警告一事则表示,她不负责此事,无法作出回应。
药品是特殊商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具有保障药品供应的社会责任。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等违法行为,将责令其改正,依照《价格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300万元罚款。
事实上,今年下半年,广药白云山的麻烦事不止这一桩。
今年7月,部分患者反映因使用明兴制药生产的黄体酮注射液,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严重不良反应,并督促医药企业召回3个批次尚未使用的黄体酮注射液13980支。不过,明兴制药随后公布旗下涉事药品检验结果,称全部符合规定,贮存环节也符合要求,出现不良反应是黄体酮注射液的自身性质所致,可通过外敷方法予以减轻。
今年8月,广药白云山旗下企业——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还因拒绝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以致产品不经实物检查而被海关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