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遭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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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安徽卫计委发布《关于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及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跟踪管理,持续改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重点监控等药品,组织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等开展第三方处方点评。


  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被严控


  《通知》指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落实临床药师处方审核制度。对药品调剂中发现不适宜用药的,要告知开具处方医师,并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并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处方点评体系建设,并结合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现状,每月对重点监控药品及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药品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跟踪管理,持续改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采购金额排名前10的重点监控等药品,组织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等开展第三方处方点评。省属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第三方处方点评由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要依据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点评和第三方处方点评结果,探索建立价格谈判和阶梯降价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要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干预和改进措施,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保障临床合理用药的需求。


  医院二次通报将被约谈


  《通知》提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季度对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情况和第三方处方点评结果予以通报。同时按市县(区)及公立医疗机构对网采医疗机构占医疗机构总数、网采金额占药品费用,我省1118种基本用药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及“质量类型一”药品占总采购量比例,采购金额占本地区、本单位总采购金额及增长幅度进行排序通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连续二次通报的单位进行约谈,并邀请驻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纪检组参加,约谈情况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对被通报的医师、药剂师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报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公立医疗机构要将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结果纳入对临床科室及医师的绩效考核,并与专项绩效奖励挂钩。对合理用药、强化监管等达到绩效目标的科室和人员进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由新农合扣减医疗机构支付款,医疗机构等额扣减当事医生的奖金。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评审、评选评优等挂钩。连续两次被通报约谈的医师、药师,职称评审延缓两年申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此前,安徽省卫计委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图片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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