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会】“两票制”怎样改变我们?
继11月1日“两票制”在安徽全省落地后,近日陕西省中医院、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也公布了关于药品配送“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计划从12月1日起正式实行。
实际上,国务院早前已明确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范围内推广“两票制”,鼓励“一票制”。目前有安徽、福建、江苏、青海、陕西、上海、浙江、四川、湖南、重庆、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市,意味着这些地方的“两票制”执行已渐行渐近。此外,还有一些非医改试点省份,如广东、河北也计划推行“两票制”。
从政策密集发布和各省落地速度可见,这项剑指药品价格虚高、医药商业灰色链条等问题的举措已在执行层面获得认可和推广,但其在各地的推行时间、实施方法有所差别。接下来,“两票制”是否会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全面执行?能否实现有效降低药价的初衷?在“两票制”政策大潮中,医药工业、商业企业如何应对?会出现怎样的商业模式?营销模式又该如何创新?11月22-25日,第28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第11届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年会、2016全国药店周将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大会将邀请权威专家深读“两票制”政策风向,厘清“两票制+营改增+医药流通整治”对产业的影响,并就应对策略进行深度梳理。
“‘两票制’改变制药企业的营销模式,由‘低开’向‘高开’转型,2016年底的‘两票制’冲击波,感受最深的是中小药企。因营销模式转型,中小药企将在2017年出现重组浪潮。”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撰文指出。而对于医药商业,顾昕认为,最简单的转型方法是成为高开制药企业的市场调研公司或咨询服务公司,接受制药企业的“委托”,面向医院组织市场调研,从药企获取的收入以调查费、分析费、咨询费的名义,转入这些公司。
“中小企业会感到恐慌,但对规范流通秩序有好处。”采访中,湖南省食药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监管的一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实行“两票制”的目的就是压缩中间环节,打击药品购销中的“潜规则”,因此不规范的企业会经历阵痛,而药品流通大环境将被净化。
“制药企业要趁此机会,推动资产重组、兼并联合和企业扩容;重新梳理分类药品的销售方式,紧抓医院终端,特别是医院的带金销售被遏制之后,需要调整对医院的销售方式;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建立销售公司,走向科研、生产、销售三位一体。对于小型批发企业以及‘挂靠’‘走票’的企业要早日转型或退市;配送企业则要重视特殊地区如乡下、特殊机构比如基层的药品配送。”浙江省浙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建议。
除了商业和营销模式的转变外,另一个颇受行业关注的问题则是执行“两票制”会不会降低药价?
在前述药品流通专家看来,“两票制”没有办法降低虚高药价。“‘两票制’提高商业企业集中度、改善散乱现状毋庸置疑,但现在的药价取决于招标,比如招标价格已经既定为100元,无论是1票还是10票制,都无法改变这个价格。”
“‘两票制’可能更多的只是改变现有药品流通链条利益分配的结构,组合拳发挥联合效应才能解决根本问题。”有市场人士建议,比如,通过营改增、国家对药企成本的核查、对药品质量的管控、降低公立医院药品占比、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多种手段相结合,才有可能最终促使药价降低。
从各省推行的情况看,“两票制”在各地推行的时间、做法并不完全一致。不少业内人士判定,今明两年将是“两票制”推行的关键年份,而正式落地执行预计将集中在2017年。“两票制”究竟怎么执行,各省市是否会“因地制宜”拿出可执行的实施方案,其中是否会出现代表性的做法供其他还未开展“两票制”的地区借鉴和模仿?
“各省都是按照国家的文件精神来制定计划并推广执行‘两票制’。”郭泰鸿告诉记者,或难出现比较突出或颇具代表性的做法。
另外,目前大多数观点认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两票制’”,而非全面强制性施行。如此,“两票制”的执行效果如何,哪些地区不适合“两票制”?
郭泰鸿表示,因流程简单、操作方便、成本较低,“两票制”适合大多数药品的购销,在现在自愿选择的状况下,“两票制”约占60%的药品市场销售份额。但“两票制”不适合点多、面广、量小和路途遥远、地处偏僻的基层、乡镇的药品销售配送。这些地方的药品销售配送,需要重新分类编组,“多票制”比“两票制”更为方便、简捷和廉价。
“所以,在推行‘两票制’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尊重市场规律和实际需要,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不要把推行搞成强制。”前述专家强调指出。
■编辑 徐水元
上周阅读TOP 5
回复“TOP”轻松获取上周最热门文章!,
★更多深度报道见《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