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药监、公安联合查药商,抓人!
▍来源:赛柏蓝 作者:郁米
卖药的风险真高,搞不好就被逮捕了!
据央广网2月6日报道,陕西省莲湖区检察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批捕了药品销售人员黑某——私设仓库、从朋友、熟人手里进货销售,即使是真药,也违法!
▍挂靠公司费用上涨,私设仓库,决定自己单干
据公开案情显示,黑某原来通过挂靠某医药公司进行药品销售,在2016年9月,公司要求增加挂靠费用,或许是出于成本考虑,也许是为利润最大化,黑某决定脱离挂靠公司,自己单干。
和不少从事这行的朋友一样,黑某将自己租住的某小区房屋,作为仓库,销售的药品一部分从经营医药的朋友、熟人手里进货,一部分从医院、患者以及医保套现的人处收购。
简单点说就是从厂家、总代不要票拿的货,以及从上线那里搞得新特药。这种情况,岂止是此案中的黑某,大多数在市场中活动的,都是这么干。确切的说在2016年流通整治之前,都是这个套路。
2016年初,山东疫苗大案将医药流通领域的医药行业个人挂靠公司、获取资质走票违法经营“挂证”潜规则浮出水面,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国内13000家药品批发企业发出通牒,至当年5月31日,此后,若企业仍存在"挂靠、走票"等问题,则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此后,至少18省市区针对药品流通公开发文,表示将就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等违法经营行为来一场专项整治。此后,多地也相继展开攻势,开启"严打"模式。
"做这个行业的人都知道这一部分人存在,绝对不是个别现象",某药品经营企业一中层管理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挂靠的方式有多种,大体上就是个人和企业签订或口头达成协议,企业向个人提供全套资质,证明个人是企业的员工,个人以企业名义采购销售药品,实际上背后运作过程都是个人"一个人搞"。
不仅如此,事实上,提供挂靠的经营企业对个人完全没有约束,甚至不知道个人买卖的是什么药品,这造成药品日常经营行为脱离监控范围,一方面可能让假药流入正规渠道,另一方面也可能让一些药品被毒贩利用制毒贩毒。
▍查到88万的药品,行业“老将”也被抓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发现黑某非法经营药品,会同警方开展联合执法,查获药品共2.25万余盒(瓶),种类多达160余种,初步估算,货值高达88万余元。
仓库放着88万的货,这位黑某绝不是在小打小闹,根据经验判断,很可能是经营多年,渠道成熟、网络通达的行业“老将”。
这位“老司机”出事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但正如检察官所言,国家对药品的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私自买卖、销售的,即使是真药,也是违法行为。
事实上,在2016年的流通整治风暴中,很多原来像这样单干的、或者仅仅从医药公司过票的,都快速并入医药公司。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要承受费用增加的压力, 在利润越来越薄的药品生意中,熬不住,一旦跳出来,外面就有药监和警察在候着。
而随着即将由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涉及的流通环节将通过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等推进全面改革。
而随着全行业、全链条的秩序理顺,产业的整合加速,如黑某般的游商原始粗放经营的模式必然将被淘汰出局。
来自商务部的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从2010年的33%提高至4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由2010年12家增加到2015年20家,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跃。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这就意味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商务部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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