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生多开这三类药将被约谈!
国务院办公厅2月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文件,针对医务人员对药品的使用行为做了明确规范。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落实处方点评、中医药辨证施治等规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
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此次文件的出台意味着政府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未来医生过量开出处方将会面临“约谈”。
就在一天之前,福建省医保办下发《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划分了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并要求在采购过程中对其严格控制。
治疗性用药:指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临床路径以及中华医学会等国家一级(一类)学(协)会发布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所提及的用于治疗临床表现系统性疾病症状的药品,申报药品以提供上述资料证明为审核认定依据。
辅助性用药:药品说明书上明确“辅助性治疗”或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临床路径以及中华医学会等国家一级(一类)学(协)会发布的临床指南、专家共识所提及的用于疾病辅助治疗的药品。
营养性用药:指能起到补充人体营养物质作用的药物。
列入重点监控的药品月销售金额超过500万元,以及每季度销售金额前十名的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实行阶梯降价。从超过销量限额的下一个月起,按每超过2%(不足2%的,按2%计算),采购价格下降0.5%支付药款,降低的采购价格不再回调并相应调整挂网价及医保支付标准或基准价。
目前,福建联合限价采购正在实施双轨并进的策略。一方面,积极收集全国各地中标(挂网)价格,另一方面,新版的限价采购政策正越来越清晰。不出意外,全国最低中标价作为限价。
此次国务院再次发布文件强调文件的重要性,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新政未来会在全国落地,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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