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药品“新零售”布局9大措施

医药经济报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不仅体现在总量的增长、结构的优化、传统业态的变革上,还在于不断创新不同的经济运行方式,而且这种起始于工业的方式创新,已经发展到了商业流通领域。  

  

电子商务异军突起

  

  毋庸置疑,电子商务近二三十年在商业流通领域异军突起,很多人工环节被电脑取代。如果说当年工业革命是以蒸汽机和电气化的使用为主要标志,那么,今天的商业革命就是以计算机和电气化的使用为标志。所不同的是,工业革命靠的是强电,商业革命靠的是弱电。

  

  在社会还未全盘接受电子商务的今天,电子商务的开创者马云已经宣布:纯电商时代将要结束。当然,将要结束的不是电商时代,而是纯电商时代。其关键词是“纯”。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也可以说是电商时代将要进步:电商已经完成了自身的成长壮大,将要攻城掠地,结合其他各种商业方式,产生一个源于纯电商、高于纯电商又不离开纯电商的新电商时代。

  

  这个新电商时代的标志,就是电商不仅仅只是取代了买方、卖方之间直接交易的人工环节,而且要覆盖选择、定制、试用、支付、物流、信息传递、需求寻找、售后服务等可能存在的所有商业环节。为此,商界已在探索建设新的基础设施、建立新的流通形式,以催生新的经济形态。

  

  马云说,互联网经济不是虚拟经济,而是未来经济。从这里看,马云和王健林的经济方式之赌,很难有结局:以纯电商经济而言,自然是马云输了。但以升级版的新电商经济计算呢?它和实体经济相比,还真的难说鹿死谁手。因为新电商经济可能已经“侵入”实体经济的势力范围,并且在不断壮大,将来纯电商经济和纯实体经济谁也难超过50%。

  

  新电商经济的特点是超越平台和公司,超越线上和线下,超越地域和族群,以互联网为手段,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依托,以满足需求为目标,以供给侧改革为内容,以中小企业为发展重点,新创建一个不断强大的商业流通王国。

  

  马云之所以信心满满地向特朗普承诺为美国提供100万个就业岗位,着眼点并非大企业,着力点并非投资,而是借鉴中国经验,“全盘中化”。通过互联网,为美国2800万个中小企业搭建一个走向世界的平台,疏通一条走向世界的渠道。若完成,100万个就业岗位,何足道哉?而这也将突破“零和”,实现中美乃至世界的共赢。  

  

药品“新零售”知易行难

  

  对大商业流通即将到来的“新电商”“新零售”变化,药品零售业该如何去适应、利用呢?

  

  笔者曾经分析过零售药店网上售药的不易之处:一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非处方药范围不大;二是医院处方外流受限,药店拿不到处方;三是医保部门对药店销售医保目录药品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手续相较基层医疗机构不合理,难度较大;四是一般药店的知名度、美誉度不够,没有强大美好的网上诚信形象。

  

  但不可否认的是,难度虽大,并非无路可走。笔者认为,可以从理念和措施两个方面入手。

    

*树立新零售三大理念:

  

  理念一:应用互联网是方向。虽然老年患者等一些药品的主要消费者大多不熟悉互联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网民将越来越多。零售药店应当尽早把互联网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理念二:电脑替代人工是必然。零售药店应当研究如何使用互联网并使其逐步取代人工,达到简捷方便、真实可靠、可查可追的目的。

  

  理念三:处理好药品流通的特殊性。药品是特殊的商品,以计算机处理药品的特殊属性,虽有陌生不熟悉、无现成经验、无借鉴样板的欠缺,但也有程序合理、操作规范、留证齐全的优点,且欠缺很快会被弥补,优点将不断增大作用。

    

*“新零售”布局的九项措施:

  

  1.药店推广信息化管理。包括连锁总部各机构、各门店、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工作标准、所有商品,做到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内部信息化管理,不仅是加强管理、保证规范、提高效率的需要,也是与外部工作接轨的必要前提。

  

  2.使用互联网进货采购。可以更为方便地组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克服零售药店规模小这一最基本的弱点,以大规模的采购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价格谈判,换取药品生产企业的低价格。这种联采分销的方式,以联采促分销,以分销保联采,才是真正的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定价、量大价低。

  

  3.完善物流配送系统。与药品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共同建立反应灵敏、调配及时、输送快捷的物流配送系统,通过电脑流程,实现自动采购、自动发送、自动结账、自动支付,从而实现大规模节约时间、压缩成本、保证储备、降低库存的目的。

  

  4.资金运作。通过互联网连接相关各方的资金账户,在完成各必经程序后,可以自行支付,也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还可以通过和银行的合同,进行借贷、转账、透支、还款等金融业务。

  

  5.加强药学服务。为本店的消费者建立微信群:简单的药学服务可通过微信解决;比较复杂的药学服务,可通过微信约定时间,到店解决。

  

  6.建立药店周边慢性病患者、病后康复者、体弱多病者等需要经常服药、定期服药人员的联系群。通过患者群的建立,完成网上购买药品、网上定期预购(取消)药品、网上支付、网上咨询等工作。

  

  7.推广网上DTP模式。以某一种DTP药品为连接点建立患者群,吸收“同病相怜”之人、提供药品的厂家和相关医生参加。就患者群体来说,DTP群可以提供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辅助医疗;亦可以施行心理疗法,进行精神鼓励,树立病人榜样,激励病人自治和助治;可以在病人之间交流医疗、生活、锻炼心得,形成类似癌症俱乐部那样的组织。对提供DTP药品的生产厂家来说,DTP群可以增强药店与厂家的合作深度,扩大合作范围;亦可以有规模地向厂家反映不同病人的用药效果,会很有吸引力。此外,DTP群还可以邀请慈善机构参加,对于这样慈善对象、慈善要求、慈善效果明确的特殊组织,慈善机构一定乐于参加。

  

  以上5(一般消费者)、6(定期用药)、7(DTP)三种群,可以交叉。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用药人群相对固定,比较适合群这种网上、手机上的联系合作模式。以药店为群主,根据不同的需要,建立不同的群,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群友之间的发言,也是一种药学知识的交流和普及。涉及个人隐私的,可以单聊或单独约见。

  

  8.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功能。现在国家十分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已是街道社区的重点工作。但限于社区人力、财力,医疗机构建成之后,利用率并不高,而基础投入和运转成本都很高。特别是药,库房、设备、铺底、损耗、人员工资、消耗少导致药品易过期,都是问题。而大多社区周边建有药店,一些信誉好的药店可以与街道社区合作,利用互联网,资源共享,承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9.药品零售企业首先是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建立综合的电商部门。电商部门除负责企业以上工作内容外,还可以集中运作门店的电商业务。网上无距离,把线上电商交易的实现,转到线下门店:线上发生交易,线上支付货款,线上确认信息,线下实现交易。  

  

新政利好药品零售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推动促进药品零售业的发展措施不少。其中,有两条重大利好:


  一是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贯彻这一条措施将会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跟上大商业“新零售”“新电商”的发展步伐,在药品零售业中把互联网的优势和药品的特殊性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另一条是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贯彻这一条措施将和医院此前实施的“零差率”“降低药占比”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医院处方外流的阻力,有望增加社会药店的市场份额,从而提升互联网的用武之地。

  

  可以说,今后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连锁企业及其门店)大多将持有电子商务业务,而大部分电子商务都将由实体店为其实现交易。这就是马云所说的“新零售”,即纯电商与传统商业流通环节的有机结合,也是“互联网+”的真正内涵。


(本文作者系浙江省浙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编辑 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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