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及经办流程

松山医保

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及经办流程

 1按住院管理的有:各种结核、脑中风后遗症、肝硬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抗肿瘤免疫疗法、血友病每三个月登记一次。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2、按定额管理的有:住院史两年以上的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帕金森氏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抗凝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子宫内膜癌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治疗、癫痫。每年登记一次。根据病种的不同,每人每年有效医疗费定额也不同,报销比例均为70%。其中,定额为5000元的疾病有:住院史两年以上的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子宫内膜癌内分泌治疗。定额为7000元的疾病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抗凝治疗。定额为12000元的疾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治疗。

 除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外,第一季度审批的,医保基金支付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第一季度以后审批的,医保基金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个月×实际用药月数。血管支架植入手术出院后,到办理审批之日,不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半年计算。

     3、经办流程。首次办理特殊门诊的人员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特殊门诊申请单》、一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书、特殊病的检查报告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松山区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由医保中心打印《特殊门诊审批表》。下次再办理的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的《特殊门诊申请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登记即可。参保人员持松山区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审批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