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居民医保政策热点聚焦

筠连医保

宜宾市居民医保政策热点聚焦

 

一、关于缴费标准为什么提高30元?依据是什么?

居民医保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现收现付制,国家对各地缴费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2016年宜宾市居民医保缴费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了30元,其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全市平均医疗费用上涨;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规定“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我市推迟了一年才提高缴费标准。三是2016年我省各市州均把居民医保(含新农合)的缴费水平调整到了120元以上。

二、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什么设两个档次?

主要原因:一是打破城镇、农村户籍限制,参保人员以前是按户籍参保,现在变为按自身医疗需求参保。二是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不同,其生病住院后报销比例不同,比如在大医院住院二档报销比例比一档多10%,在乡镇、县级医院多5%。

三、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国家规定: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的钱都进入统筹基金,并实行统一管理。个人缴费少,国家财政补助多,不参保不补助。以2016年为例,个人缴费第一档120元、第二档280元,但各级财政补助预计将达到人均410元,国家承担的比重更大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政府补助不是补给个人,是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410元补入医保基金,用以报销参保人员住院后的医疗费用。

四、居民个人缴费120元,门诊费只报70元,还有50元去哪儿了?

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简单讲就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体弱多病的人作贡献。因此,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120(或280)元,加上各级财政补助的410元,全部进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其中的70元用于报销普通门诊费,其余的50(或210)元再加上财政补助的410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后的医疗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的报销。

请广大参保群众放心,这些钱是医保基金,是“高压线”,也是“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违规使用!

五、现在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跟过去相比有哪些变化?

过去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住院药品目录范围在1200种左右。现在整合之后的居民医保政策,其医疗费用的药品目录范围扩大到了2400多种。居民患病住院,可以报销的范围明显扩大,医疗保障水平总体提高。

六、为什么要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大医院的报销比例下降了吗?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明确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其目的是引导病人患小病、常见病的到县、乡镇医院就诊,患大病的到大医院就医。因此,2016年的居民医保政策适当提高了居民在县、乡镇医院住院的报销待遇,适当降低了在大医院的报销待遇,就是按照国务院要求,运用报销比例调整引导分级诊疗。而真正患有大病的参保人员到大医院住院后,虽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以前降低了,但还有大病保险可以按规定报销,使总体住院报销额度略有提高。同时,个人无须再缴纳大病保险费,并且符合政策的大病保险费用报销不设封顶线,较好的解决居民生大病高额住院费的经济负担。

七、参保人员患病后怎样选择医院才合适?

国家关于分级诊疗的规定明确: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因此,建议参保居民患小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选择县级、乡镇级医院,其性价比较高;而患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选择大医院较好。通过合理引导,有望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单位门可罗雀”的状况,最终方便参保人员就诊。

八、城镇户籍家庭中在校生参保有哪些变化?

城镇户籍家庭中学生参保缴费,从原来学校统一办理变为由学生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其主要原因:一是原来农村户籍学生参加新农合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二是统一以户为单位办理后,可以避免重复参保。三是由于学校的主动性不足等问题,由学校统一办理时容易造成漏保的情况。

九、参保孕产妇生孩子能报多少?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的,不管在哪一级的医院,顺产补助500元,剖宫产补助1000元。

病理剖宫产(指重症妊高症,子痫或并发DIC,妊娠合并肾功衰,妊娠合并Ⅲ级心功以上心脏病,羊水栓塞,中央型前置胎盘,失血性休克等),符合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内费用按参保居民住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