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持续发力抓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扬州卫生计生

日前,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严抓责任落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持续深化作风行风建设,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主抓、具体部署、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要把责任落实到所有班子成员,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下级书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去,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会上,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黄为民与12个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委纪委书记刘咏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各功能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分管纪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含驻扬医院)及18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人;市直卫生计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卫生计生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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