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职能 优化管理 ​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云南医保

    陆良县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中,抓住统一职能、优化管理这个“牛鼻子”,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把时间节点,统一职能,如期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陆良县按照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于2016年12月15日印发了《陆良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陆政办发[2016]142号)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和机构的通知》(陆编[2016]44号)。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人随事走、编随事走”的原则,于2017年1月7日将原新农合办的19名事业编制及18名工作人员,经办业务职能、基金、专项资金、财务资产、债权债务、信息系统等整体划转移交人社部门。将乡镇(街道)所属的新农合办经办机构的职能职责划转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内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科,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同时从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调整1名事业编到对应的乡镇社保中心。目前,各乡镇(街道)所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有2名专职人员从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二是优化管理,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顺利开展。优化内设机构配置和人员定岗定责工作。合理调整内设科室,细化工作职能,优化人员配置,在职责转换、角色转变和工作环境改变的情况下,做到有岗有责、岗责对应,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陆良县医保中心在医保服务大厅设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窗口,按照统一的经办流程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医疗待遇审核、参保筹资、费用结算等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办公、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保证城乡居民在整合期间享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曲靖市医保中心  高皓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