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今后基层得这么用药!医保目录八年未动、一朝翻新,动静到底多大?
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对外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时隔八年,期待已久的2017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终于出台啦。
为了适应临床医药科技发展和更高地保障参保人的待遇,人社部对药品目录实行了定期调整机制。分别在2000年、2004年、2007年、2009年对药品目录进行过调整。
曾用名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医保目录,后来扩展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2009版收载了2196个品种。从目前效果看,总体上这些药品是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基本能够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用药的需求。
新版目录向临床价值和重大疾病倾斜
在2017年版医保目录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较2009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其中,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文件要求,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表示,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变化旨在向临床价值和重大疾病倾斜,关注妇科儿科,支持中药,鼓励创新。其中,专家同步评审还确定了45种拟谈判药品,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白血病、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常见肿瘤,其他为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用药。
8年前的药品目录调整,主要突出了统筹兼顾的思想:既要考虑临床用药的需要,也要考虑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既要考虑大城市、大医院的临床需要,也要考虑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需要;既要考虑药品的更新换代,也要考虑参保人员用药的连续性。
新版医保目录对医疗机构用药的影响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撰文指出,通过浏览本次“医保目录”可以发现,临床用量大的那些中药注射剂,都是“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症患者”,有的甚至是“国家基本药物”,如双黄连注射液、注射用双黄连(冻干)、莲必治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等,清开灵注射液不但“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有急性中风偏瘫、神志不清”。可在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很少,银黄注射液是为数不多的一个。
还有很多中药制剂尽管进入医保目录,但仅仅被许可用于某些疾病的配合治疗,也就是“备注”了“适应症”,如“参芪扶正注射液”限与肺癌、胃癌放化疗同步使用,“养血饮口服液”限肿瘤放化疗患者。而“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才可按规定支付。而且这些中药制剂基本上都是“乙”类药品,被规定更高的自付比例。
近年来,由于中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在临床应用中不规范以及药物本身的因素,致使不良反应居高不下,严重不良反应时有发生,在“重点监控”政策以及中组部出台的《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重政策挤压下,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药将变得更加重要。
控费有决心,更要有执行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就定下了任务书:坚持稳中求进,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医疗、电力、交通运输等7项改革任务。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数量,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
在这一目标下,关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在今年2月份频繁亮剑。
今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320个具体病种供各地选用,要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能少于100个,从而进一步压缩药价水分。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的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在合理用药方面实行“推”“控”“堵”方法进行加强——推: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控: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堵: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
2月20日,国家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是该文件的重中之重。
在医药、医保、医院“三医联动”的共同推进下,医院的执行力将成为众目以待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