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

国家卫计委官网挂出《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

抗肿瘤药物通常是贵药,单价动辄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也不鲜见,而这其中,既有真正起到临床治疗效果的特药,也有仅做辅助治疗的药物。如何规范之类药物的诊疗,不仅关系到患者医药负担的问题,同时也是医保支付方考虑的重点之一,当然,卫生部门将此类药物的诊疗规范纳入工作安排,也是体现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的应有之义。

而对于药企来说,此类药物在临床的使用将面临更严峻的形势。通知做出了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落实肿瘤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

相关部门将研究、制修订常见肿瘤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指导各地贯彻实施。

关于临床路径,《国务院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以此同步实现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安徽是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较为成熟的省份,今年年初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在全省75家县级公立医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 并提出了今后两年的实施时间表。 到2017年底, 临床路径管理将在该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省内所有三级医院 50%的出院患者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除此之外,安徽为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还规定 21种辅助药品不能纳入临床路径表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外伤、 分娩除外), 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要求控制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品种品规数量

优先使用基药、医保、新农合药品目录收录及国家谈判的药品。要明确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的分类使用原则、使用比例,不断降低辅助用药的使用比例。


基药、医保、新农合以及 国家谈判的药品(第一批5个品种),都是经过层层招标、谈判压价而成的临床常用药或必需用药,这也是各省新一轮药品采购目录的主流品种(非医保品种基本在药采中边缘化)。优先使用此类药品,势必缩小其他品种的使用,这是用药的导向。


此外,要明确抗肿瘤药物及辅助用药的分类原则,首先要定义什么是辅助用药?对于此,安徽列出了21个不得进入临床路径的品种,相信后期,在此政策的引导下,各省还会陆续推出相应的清单及使用比例规定

三是要求定期开展用药监测与评价

医疗机构要定期收集、整理本机构及临床各科室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使用情况,评估药物使用合理性。

四是落实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对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处方(医嘱)实施抽查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去年11月份,第三军医大学附属西南医院就在全国首推“驾照式”管理医生开药权力,实施处方点评,扣满6分的医生暂停处方权,扣满12分要被停岗处理。结果被处记分告诫的有760人次,对75人暂停处方权,补考处方权的有50多人次,停岗处理的1名,诫勉谈话科主任3名。

以上措施,在规范抗肿瘤药物及辅助药物诊疗行为同时,也间接对此类药品的销售带来了影响,如何开展符合政策规定的营销,是摆在药企高层面前的一道难题。幸运的是,我们积极思考、商量对策,能够给药企朋友们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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