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福贡县农业银行进行联网代征代缴
2017年福贡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
我县范围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非农户口人员,包括: 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新生儿、持居住证外来务工人员等。与新农合重复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参保对象(含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到居住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参保,请携带农行卡、身份证、医保卡。新参保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非本州城镇居民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交纳IC卡费22元/张。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时间
①2017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
②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参(续)保人员医疗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12月31日止。补缴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补缴人员从次月享受待遇。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特殊病、慢性病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①特殊病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癫痫、血友病。患特殊病需连续参保满两年,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附相应病情资料,到医院填写申报表,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审批,审核通过的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②慢性病病种: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支气管哮喘、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冠心病心肌梗塞型、糖尿病、高血压病及高危组以上、甲状腺机能亢进和甲状腺机能减退、原发性青光眼。患慢性病需连续参保满三年,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附相应病情资料,慢性病由医保中心统一组织审批,逾期参保人自行申请,审核通过的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医院就医、结算
①州内住院就医流程:医院开具《入院备案表》→医保中心盖章→持卡在医院实时结算
②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县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院)申请审批表》→医保中心盖章→入院后打电话到医保中心(3413000)开通异地结算功能→持卡在医院实时结算
③因故不能异地实时结算流程:参保人先垫付医疗费用→持有效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有效材料:转诊(转院)申请审批表、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发票、详细医疗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等。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元;二级医院(区县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地市级医院)500元。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
二级医院 (区县级医院) |
三级医院 (地市级医院) |
90% |
80% |
60% |
备注:以上报销比例为在国家许可的报销范围内的比例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自付 费用 |
1-2万 (含2万元) |
2-5万 (含5万元) |
5-8万 (含8万元) |
8-10万 (含10万元) |
10万元以上 |
报销 比例 |
55% |
60% |
65% |
70% |
75% |
备注:自付费用=总费用-全自费-基本医疗基金支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封顶线设为30万元
★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在统筹区内顺产费用包干支付:县、乡1500元;部宫产费用包干支付:县级2400元、乡级1800元;州市级及以上定额支付:顺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
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农业银行福贡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