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公告

丰台医保中心

   


     根据2016年8月4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北京王府井医院等1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京医保发﹝2016﹞22号)精神,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给予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因存在药品管理混乱、未因病施治、随意开药等问题,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给予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并追回违规费用处理。

     2、按照规定,中断协议期间不再支付参保人员在该站发生的医疗费用。选取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就医前请改选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企业参保的在职或退休人员,请持社保卡到所在企业修改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个人参保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请持社保卡到参保地点修改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请持社保卡到所在社保所修改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3、本次对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断协议六个月的处理,自2016年8月22日起执行,取消处理的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周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丰台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


六里桥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周边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