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结报及注意事项
1、新农合推行出院即时结报,结报人员在打印补偿单前需核对您本人关联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电话,以保证补偿信息准确无误;
2、新农合补偿单必须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3、如果您的补偿单多出来一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区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计算书》说明您已经进入到大病保险范畴。在市级定点医院,实行出院即报;在区内尚未实现即报,需要您到太平洋人寿保险驻丰润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大病保险受理处办理相关手续,详情参见“大病保险”。
4、患者出院一周内应完成出院即报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超过出院后30日。
5、2017年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注意做好跨年度结算处理,以免影响您的补偿。
6、2016年度发生的意外伤害、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和域外住院申报材料结束收审的日期大多在2017年的2月末。请及时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
7、市级定点医院和区直三家医院一般实行出院即报,医院垫付补偿款;区内民营、厂企和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由新农合管理中心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拨付,无需医院垫付。
8、新农合管理中心鼓励定点医院为参合患者减免医疗费用,但反对减免起付线,反对在新农合补偿后再减免。医院减免措施已经报备,欢迎广大参合患者举报定点医院不正当的免费或优惠措施。
9、请妥善保管新农合补偿单,您的补偿情况一般由所住医院每月5日前在医院公示,由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或村(居)委会定期或在筹资前二次公示。
10、由于住院时需要留取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粘贴在病历袋上,为保障复印件的合理使用,请提前自行复印,并在复印件上签字,请参见“票据复印提醒”。
11、在您出院后,新农合管理中心也会定期和不定期对参合患者住院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或入户随访,请积极配合(随访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日期、费用及补偿等情况,随访人员一般会声明为丰润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能清楚说出您所住医院及大致月份,不会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密码或手机号码等,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