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月”活动实施方案

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建设,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月”活动的通知》(十教函[2016]26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活动月”活动,将技能大赛融入日常教学过程中,实现技能大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规性工作转变,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转变,进一步扩大技能大赛的覆盖面和参与率,为2017年市、省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同时,将技能大赛、技能高考、技能教学、学业考试进行有机整合,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由教务科牵头,各学科具体负责,对护理、农村医学、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期末技能实训操作考核,成绩单列;围绕技能高考操作考试项目组织开展专项训练,确保人人过关;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层层选拔,为市赛、省赛选拔优秀选手;以满足乡村医生岗位需求为目标,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各类注射、心肺复苏等项目训练比赛。

(二)教师专业技能竞赛

以学科为单位,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竞赛,信息化教学比赛等,提升专业教学水平。

(三)演讲、征文、文艺汇演类比赛

以第十三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为契机,以“弘扬工匠精神  成就出彩人生”为主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思考、行动、收获和感悟。由学生科、团委、文明办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发展规划及职业道德演讲比赛、与职业技能相关等内容的征文大赛、文艺汇演等。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工作安排

1、学习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组织学习市教育局文件,学校成立“技能大赛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各项活动内容的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3、活动总结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技能大赛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并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教务科、学生科、团委、文明办及各学科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与时限,强化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责任人要及时将“活动月”开展情况通过电视、报刊、网络、橱窗等信息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技能活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