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医疗岗16人公告
一、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引进程序
(一) 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暂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第二阶段引进实行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引才
⑴引才岗位:台江县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01-05岗位)和卫生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01-11岗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⑵报名日期:2017年3月25日至3月26日上午12:00前;
⑶报名地点: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台江县展区;
第二阶段引才
⑴引才岗位:除上述岗位外的其它岗位(即:12-40岗位)
⑵报名日期:2017年3月30日至4月5日;
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黔东南人事考试网),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报名。
(三) 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我县组织部、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我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第一阶段
⑴面试岗位:中共台江县委党校01岗位及台江县民族中学02、03、04、05岗位;卫生系统01至11岗位。
⑵面试日期:2017年3月25日至3月26日。
⑶面试地点: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台江县评审区。
第二阶段
⑴面试岗位:12-40岗位
⑵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⑶面试地点:网上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公示。
(五) 资格复审
引才第一阶段,用《就业推荐表》报名并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报名人员,毕业后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引才第二阶段,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对入闱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我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并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7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7年7月31日再开展。
(八)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各级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引进的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全职引进的教师工资待遇除按国家、省、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外,符合下列条件的,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补助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安家补助费20万元。
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优秀教师或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给予安家补助费15万元。
3.引进的国家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费8万元。
4.引进的“985”或“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
5.安家补助费按照签订合同约定进行发放。
(二)住房奖励
凡通过本实施意见引进到我县的全职教师,由县政府提供不低于60平米的简装公租房或保障性住房一套,供其免费居住,服务期满10周年的,产权归引进教师所有。服务不满10周年的不享受房屋产权。引进的教师为夫妻关系的,只能享受一套。
点击下载>>>
就业意向书
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台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贵州医疗卫生考试微信号:gzylwsks
需要咨询可加考试QQ群:327590903
电话:4006300999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