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汉中市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70人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医疗机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实际,现就2017年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2017年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70名。祥见附件《2017年汉台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表》。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或往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条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学历毕业生为28周岁以内(198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为35周岁以内(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等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2年1月31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2017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及其它不能报考的人员。
(一)公告
在汉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现场公告。
(二)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3月23日9:00--16:00,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校区505体育馆招聘会现场,采取现场报名与初审。
2、初审:报名所需审核的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回。报名需持以下证件(材料):
(1)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所在学校签注意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本人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须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表填写要求:
报名表内容经本人签字,对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面试(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为百分制,其中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分值占6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内容分值占40%。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或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当日,由招聘组以电话形式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统一宣布。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聘用意向协议。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基础知识测试分值高的优先,再相同的,进行专业技能基础知识加试。应聘同一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考察、终审和聘用
体检、考察由区卫计局会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终审工作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另行安排,终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计局与其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并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办理有关正式聘用手续。
为加强定向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汉台区区属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区人社、卫计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日常事宜。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2214264 区卫计局272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