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达沃思】北京3684家医院4月8日启动医药分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今天,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
以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为主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共计3684家医疗机构,将于4月8日同步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告别“以药养医”运行机制。其中,包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等委属委管医院、301等军队系医院在内的,北京行政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15%的药品政策性加成!过去的属于重要增收的“开药”行为,将变为公立医院需要加强管理的成本。
这次医药分开改革,是北京市落实国家医改部署,切断“以药养医”,扭转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患者就诊体验,同时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逐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促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的重要改革举措。
其中,药价降低,和药费占医疗费用的比重下降,是改革的重要目标。
《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和各区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以遏制,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将得以优化,医疗机构公益性将得以加强,同时推动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形成和完善。
可以看出,合理用药、多措并举控费,尤其压缩药品费用和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费用,是这次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主旋律”,也将成为医药企业进入、维护北京市场需要及时应对的巨大挑战。
这次医药分开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
一、参改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保对门诊医事服务费定额报销,对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报销。
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取消15%的药品加成。今后,患者在北京公立医院取药的价格,就是该药的采购价格。
通过改革,医生的“开药“行为从医院增收的主要路径,变为需要管理的成本支出,倒逼医疗行为将更加规范,“合理用药”,称为医院成本管理、争取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的重要指标。
二、规范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首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和重新规范命名。重点提高了床位、护理、注射、中医、手术等项目价格,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方案涉及的435个项目价格水平是根据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人力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结合医务人员人力成本及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综合平衡外省市现行价格,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的。
三、在坚持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原则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信息,动态联动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价格并在阳光采购平台予以公示,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杠杆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更详细的独家内容,详见今天健识局二条!)
央属/军队医院、社会办医同步响应改革
2015年以来,广东、湖南、四川等医改试点省份,和深圳、上海、天津等医改试点城市相继启动并实施公立医院改革。
北京市作为首都,医疗资源丰富,但优质医疗资源面对来自全国的医疗需求,又显紧张和稀缺。改革举办主体多,隶属关系复杂。医药分开改革本身的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都很强,改革成败,不仅关系北京市民,对全国影响也很大。
作为全国首批17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从2012年起,北京市已在友谊医院等5家市属三级医院,2014年、2015年又在密云、延庆6家区属二级医院,进行了系统的医药分开改革试点探索。第三方评估显示:改革后,试点医院门诊次均和住院例均药费下降了25%以上,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例均费用稳中有降。
在过去五年试点经验基础上,本次医药分开改革得以“同城同步”部署并实施。改革范围涵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武警部队驻京医疗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的,也纳入改革范围。
目前,确定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总数为3684家。随着改革深入,预计还将有更多医疗机构参与。
附:即将取消药品加成的北京三级医院一览(数据可能有动态更新)
联动医保引导分级诊疗,社区看病、复诊最低1元
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在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切断公立医院“卖药”收入补偿后,从改善医疗服务角度,对所有向患者提供诊疗和疾病管理服务的医务团队的技术劳动价值补偿。
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
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盘活对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加强监督控费的结余资金,对诊疗服务的支付补偿给予倾斜支持,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报销(支付)范围。
借鉴试点经验,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分级诊疗为目标,医事服务费按照医院规模、诊疗技术水平分档“差异化”定价,协同医保给予不同比例报销。
上述数据显示,医保患者在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复诊开药,可以大幅节约门诊看医费用,社区普通门诊自付仅1元。
同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在加快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努力为社区首诊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医疗服务;引导大医院医生和返聘专家到基层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社区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
也就是说,常见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选择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医院)首诊,除了节约看医费用、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还能享受在病情变化(需要)时转诊大医院的“绿色通道”,以及与大医院同质同价同品规,但报销比例更高,使用周期更长的药品。
合理补偿“以医养医”,整体不增加患者负担
相比过去五年的改革试点,这次同城同步医药分开改革的设计,进一步运用发挥“三医联动”的综合协同作用,不再单纯依靠医事服务费来平移、转换取消的“15%药品加成”补偿,还配合了药品阳光采购,进一步降低药价,以及首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的规范调整,降低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同时提升手术费、护理费、中医诊疗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定价。
大家普遍关注,价格改革会不会增加患者就医负担?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规范调整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思路,首批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提高的部分,旨在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也降低了CT、核磁等多种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项目价格;配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取消15%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挤压药价水分”两项改革同步实施,为价格改革腾挪空间,消化新增医务人员技术性劳务补偿对患者诊疗费用的“涨价”影响。
在医药分开、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药品阳光采购三项改革基础上,医保支付改革统筹推进,一方面,对医事服务费和提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加大支付力度,突出改革的公益性原则,保证整体不加重患者个人负担;另一方面,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探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为补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
针对住院日长、药占比低、影像检查少,在本次改革中医疗费用可能会“上涨”的病种,卫生、发改等相关部门会继续密切监测改革后的医疗运行数据,对改革细节动态评估、调整、完善。
同步,医保部门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加快发展,防止群众因病致贫或返贫;对低收入特殊困难群体,民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一图看懂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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