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取消GMP、GSP认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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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GMP》、《GSP》认证费用等。之前有公众号解读会取消GMP、GSP等,你怎么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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