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药品招标,统统执行北京价!
▍来源:赛柏蓝 作者:观沧海
北京市医药分开改革方案公布第二天,全军招采方案正式公布。
▍全军执行“北京价”
昨日(23日),北京全军药材供应保障监管中心下发通知,宣布拟对2012年全军和2009年驻京药品网上集中采购中标产品执行北京市 “同城同价”原则,即凡是军队中选品种价格高于北京市阳光采购同品种价格的,一律直接调整执行北京市阳光采购价格,于2017年4月8日同步执行,并在全军统一执行。
而“全军统一执行”,就意味着,北京的药品阳光集采价将直接“攻入”全国。
此前一天,《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公布,其中将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畴,与其他公立医院一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在同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信息系统支撑工作信息报告的通知》中,包括解放军军委后勤部卫生局和武警后勤部卫生局等也在接收范围。
更进一步来说,按照昨日公布的方案,“由阳光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价,在《北京市药品基础数据库》中,企业报价不高于全国最低中标价格的药品……”——这就是说,北京招采价格也将随着全军执行,从而被各地作为参考价收集。
▍112家部队医院改革?
而此次价格层面的破冰,也被市场认为直接与发文已久的部队医院改革直接相关。
据《北京日报》报道,2017年2月7日下午,北京地区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军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北京地区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军地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奇在会上表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并且要求“军地携手”共同落实。
随后,在2月8日,驻川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军地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也在成都召开,要求驻川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
事实上,在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就涉及了军队医院改革的内容——规划明确提出,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将军队医院纳入驻地有关规划,还提出要将军队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
更早更明确的提法可以追溯至2016年3月,彼时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强调中央军委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对于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早在201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时,中央宣告裁军30万,让部队医院的命运成了医药界的关注的焦点。当时,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军社受访时指出,部队医院等单位将成为此次裁撤精简对象,今后会聘用非现役军人工作,并且表示,“已经在酝酿,很快会实施”。
由于此前部队医院药品和器械采购自成体系,一旦目前全国112家部队医院改革启动,将对药品和器械市场产生极大影响——不仅药企的市场和定价、招投标政策等都将发生巨大变化,这些体量较大的医院在全国医药市场占据的份额,也将彻底改变现有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