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费药品挂网采购,医院自行议价,药品零售价全部归零,零售药店蒙圈了!

沪上医药联合体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自费药品挂网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本市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4〕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4〕787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的要求,现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费药品信息公布

于2017年3月21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3月24日生效。

二、自费药品基础信息核对

自费药品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自费药品网上议价事宜

1、阳光平台已公布的自费药品,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商)可通过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网(www.smpaa.cn)“上海市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 找到相应自费药品进行药品基础信息完善,上传填写完整的《议价申请书》(详见附件)加盖企业公章,并通过上海市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挂网登记书”模块上传。一旦上报信息,该药品将会进入药品议价系统,同时在“阳光平台”上的价格将为“0元”,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商)通过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确定后执行。

2、新增自费药品挂网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自费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药事〔2016〕59号)中的操作办法申报, 价格由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或总代理商)通过阳光平台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确定。

上海公布的第一批自费药议价目录的公布,意味着自费药市场已经走向市场化,减少了行政干预,这是药改的一大进步,预计下一步上海完全放开所有自费药的定价。

但对otc市场是个不小的冲击,上海的零售连锁多为国营企业,对于政府政策执行力较强,对于归零价格的药品如何定价不知所措,其实自费药早在外地其他各省零售早就可以自主定价,但上海零售药房一直执行,销售的药品是一定要求药企提供上海物价依据,但目前如果想获得价格公示,必须要经过医院的议价而产生,对于只做零售药房的药企来说提出了很大的一个难题。

小编在这里也建议上海物价相关部门能出台一些出对零售药房自费药销售价格的指导性的文件。解决零售企业,药企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