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2家药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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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四川成都市药监局发布最新行政案件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川中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被给予罚款,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川中金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药用包材(盐酸西替立嗪片复合膜)
行政处罚依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31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履行期限为2017年4月15日
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的“醋没药”,属按劣药论处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和日期: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7日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履行期限为2017年4月22日
内容来源:医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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