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牢筑防线 守护美丽 山东省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即将展开
山东卫生计生科教宣传
整治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6月10日。
整治范围:所有经审批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医疗美容服务许可准入和备案工作。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目准入和医疗美容项目、美容主诊医师的备案及信息公示工作。对发现达不到《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或与登记事项不相符的,予以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
(二)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医疗美容项目执业,或未按医疗机构级别开展相应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或医师超范围执业的行为;违反医师会诊有关规定行医或未按照规定聘请境外医师短期行医的行为;违法违规购进毒麻药品、非法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
(三)医疗美容质量安全。重点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和A型肉毒毒素制剂、麻醉药品使用的监管力度,核查进货渠道及流向。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核查医疗技术和手术授权管理情况等。
(一)开展清理自查。
(二)做好调查摸底。
(三)落实信息公开。
(四)严肃查处违法执业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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