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想查谁就查谁行不通了,每个人头上都将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近期《人民的名义》热播,

还记得丁义珍的“金蝉脱壳”吗?

在众目睽睽之下,逃之夭夭。

无非是有人给其通风报信。



这种“无间道”的剧情,

电影里常常看到,

其实,现实生活中也会有

为了规避这种情况

克服“任性”检查,

实行“阳光”、文明执法,

李克强总理提出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根据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2017年浙江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如何理解“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

从字面上就很好理解,就是检查对象执法人员通过系统随机抽取、随机对应。杜绝权力寻租,让执法人员在阳光下执法。


一公开

指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尤其是行政处罚的信息将在信用中国公布,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为构建信用中国奠定基础。

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呢?

 首先,要把所有企业的信息录入系统。


 其次,对企业信息进行复杂的运算,在运算中,企业信息的随机抽取要配合数据中心设置的黑白名单以及各种设定的抽取规则,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抽象的运算以及对数据的优化给出绝对公平的企业信息抽检结果。



 然后,在对企业信息随机抽取后系统再从执法人员中通过随机的运算抽取出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


“双随机”概念的发展

2014年

9月

李克强总理在天津海关考察期间,工作人员展示了“双随机”的抽检方式:需要开箱检验的货品,以及负责检验的工作人员,两者都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这样,过关的企业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检查,也不知道会被谁检查,“想作弊都不知道找谁”。


2014年

12.31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为政府采购“支招”时,就曾建议参考海关的“双抽查”监管方式,确定一套“随机”产生评审专家的程序,在制度上堵塞寻租空间,为更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开一扇更大、更公平的门。


2015年

05.12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再次用“双随机”抽检机制来说明“创新监管”的重要性。他当时强调,政府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并要依法开展监管,维护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好“裁判员”。


2015年

07.22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再次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三者“三位一体”,不可分割。 海关总署负责人介绍,全国海关系统目前已有55%的查验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到今年年底,这一比例将会提高到70%以上。 随后,会议提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


2015年

08.05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即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2015年

09.29

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提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对于打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创业创新清障减负,具有重要意义。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模式,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充实基层一线,普遍推广随机选择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方式。


2015年

10.08

环保部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制订了《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环保部。


2016年

08.17

浙江省贯彻国家双随机工作的部署,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


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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