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批药店被查,总结出这几个原因,药店人学习!
4月10日,山东省稽查局发布了"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17年3月)",3月全省药品行政处罚450起,医疗器械行政处罚34起。
对于药品,被查的主要是医药人,诊所,药店,其中近一半的原因出自药店。同时,相关部门已经对这些药店进行处罚,责令整改。
通过对以下数据的分析,对于药店,可以看出这几点:
▍多为个体药品零售企业
个体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老旧,质量管理观念落后,人员配备、设施配备、日常运作要求等未达到新版GSP要求。
例如:执业药师不在岗、部分药品未按要求索取药品购进发票、相关记录不及时、药品摆放混乱等。
▍连锁加盟门店难以管理
部分连锁加盟门店未配合药品连锁总部实行“三统一”(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私自向供应商购进药品,供应商直接将药品送往连锁加盟门店,未索取发票或使用连锁加盟门店的名字开具发票与随货同行单,依然使用原来的质量管理方式,未服从连锁总部进行质量管理。
▍监管力度加大,企业面临挑战
近两年来,药监部门相继出台《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及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不断修改。
可以看出,药监部门对于药品流通的管理越来越细化,监管越来越严格。不仅如此,药监部门推行投诉举报体系与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民监管,更是让一些喜欢“钻空子”的药品经营企业无所遁形。
从山东省3月份零售药店被撤证的数量来看,药监部门除了对医药批发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零售药店的监管也绝不含糊,零售药店被飞行检查及撤证数量逐步攀升,监管的重心从原来的药品批发企业,扩大到了药品零售企业。
来源:药乡 新东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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