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实行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浙江省“五水共治”保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要求和措施。近日,安吉县卫生监督所实行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从2017年4月份开始,各乡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辖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县所职能科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县城镇大型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组织制度、卫生管理(水源防护、制水工艺、涉水产品等)、环境与消毒设施、水质检验等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随着安吉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的不断扩大,大部分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得到了保证。然而,由于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大大小小村级水站(厂)62家,分布于13个乡62个行政村。这些农村水站(厂)往往分布于偏远山区,尽管水源得天独厚,但是卫生管理薄弱,水处理工艺简陋,水质消毒处理流于形式,日常水质卫生检测也不能正常开展,潜在饮水卫生安全隐患。


推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旨在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同时,做好卫生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村饮水安全隐患,确保农村人民群众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