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续保缴费温馨提示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温馨提示
根据《内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2017年度续保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续保缴费的将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连续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应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标准为 3120元/人/年。按照五险统一征收相关要求,参保人员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任一家作为本人缴纳保险费的代扣银行,并到所选择代扣银行在我市设立的营业网点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协议,通过绑定的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一次性扣缴全年医疗保险费。为保证扣费成功,请各位参保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前在绑定的银行卡存入足额资金,以避免因本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无法扣款而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
2017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缴费标准为 150元/人/年。按照人社部发〔2016〕4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市2016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由120元/年/人调整为150元/年/人。未补缴2016年度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在缴纳2017年医疗保险费的同时需补缴2016年医疗保险费30元。参保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我市设立的营业网点或户籍(居住)所在地的街、镇(乡)、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续保缴费。
为确保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及时续保缴费。
内江市医保经办机构参续保咨询电话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285285
市中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101186
东兴区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2251137
隆昌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3935258
资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8234561
威远县医疗保险管理局:0832—8226594
经开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0832—2203121
内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