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考资讯 | 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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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运城市盐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体检与考察事宜安排如下:
一、体检与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
1、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4月22日早6:30
集中地点:建工大厦门口报到(解放路369号)
2、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3、体检要求
①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二代身份证及体检费用。
②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考生未按时报到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④为便于工作,体检全程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请理解支持。
4、体检标准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区公开招聘领导组提出复检申请,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注意事项
①体检前24小时请您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
②体检当日请空腹、禁食,勿饮水、勿服药。
③怀孕的女性,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检查;女士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三、考察
1、考察及档案审查时间
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7日
考察对象在工作时间内携本人档案,交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解放路369号,建工大厦1203办公室,电话:0359--2020535)
2、考察内容和标准
(1)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
④有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考察办法
①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情况。
②向考察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
③对个别存在争议的对象要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向其他相关人员个别访谈。
4、考察纪律
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②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参与考察人员必须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考察组必须集体议事确定意见;必须保守考察情况秘密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必须清正廉洁。
③严格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要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④严肃查处违反考察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察工作要求
①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尽量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客观辩证地进行分析,从中得出准确的结论。同时,参与考察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切实维护考察对象的利益,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考察对象造成不良影响。
②对考察人员有反映或举报的,各用人单位进行认真核实。考察中一时无法核实的问题,提交考察领导组讨论决定。
③对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经考察领导组会议研究后,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④咨询电话:0359-20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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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登记表
2016运城市盐湖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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