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将建立退出机制!

西北医药
  • 4月18日,人社部发布公告,公开就“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是继2017年2月人社部公布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保目录以来,关于医保目录制定的又一关键性配套举措。尽管具体细则尚未出台,但至少也意味着,业界讨论已久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终于迎来了出台的曙光。


目录更新滞后、品种覆盖不足……一直以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屡屡遭受争疑。2017年2月人社部公布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则正式提出将“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如今这一动态调整机制的征求意见已经正式公布。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公告,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适应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并支持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发展,今年内人社部拟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重点围绕六个问题,邀请研究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具体来说包括:

一、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如何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二、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范围,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

 

三、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中如何实现各方诉求充分表达,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怎样运用客观数据支持专家评审机制。

 

四、医保药品目录的谈判准入机制怎样建立,谈判结果的有效周期如何确定,如何与支付标准相衔接。

 

五、如何实现药品注册审批、生产流通、临床应用、医保支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

 

六、如何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

 

就此次征求意见的重点议题来看,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或将是此次调整的最大亮点。对于制药企业来说,进入医保的产品自然是多多益善,尤其是对于价格较为昂贵的创新药而言,医保药品动态调整机制的到来无疑将大大增强其进入国家药价谈判甚至是正式归入医保范畴的几率。然而药品退出机制的出现,则无疑于给不符合医保标准的药品亮了红灯。此前药品被调出医保目录往往只集中在医保目录整体进行调整时,而动态化的药品退出机制则使得这一动作成为常规动作。

 

而药品经济学则很有可能成为决定药品是进入还是调出医保目录的重要参考因素。此前国务院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刘国恩曾透露,对于创新药以后如何通过进行谈判进入国家医保,国家正在起草一个谈判新条件,就是企业需要提供谈判药品的创新药物成本效益的数据,从而让医保部门能够确定给该产品报不报销,报销多少。”此次征求意见,也明确将“如何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等评价手段”列入征求意见范畴。

 

至于谈论已久的创新药物进医保,此次征求意见也明确表示,将重点考虑如何平衡平衡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此前贝达药业董事长丁列明曾向E药经理人表示,应建立改革医保药品目录遴选机制,其中就包括对于创新药一旦临床获批上市,应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估,在上市一年内(完成上市后安全性观察)尽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

 

除此之外,人社部也就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应分别采取怎样的办法和规则进行征求一件。一直以来,医保目录都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最新一版医保目录也是在施行7年之后再度调整,这也造成了很多创新药品以及新药无法及时进入医保目录,影响药物可及性,而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出现,或将使此问题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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