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宝鸡卫计惠民便民政策之新农合政策

凤县卫生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惠民便民政策和改革举措,使广大群众真真切切享受到改革成果,有效地提高了人民健康水平。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惠民便民政策的知晓率,今天开始,我们将为您解读宝鸡卫计惠民便民政策。

     新农合健康扶贫报销政策

1、农合参保贫困人口在宝鸡市市域内的农合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可以减免300元的起付线;

2、符合分级诊疗规范,按照《分级诊疗规范》转诊的农村参保贫困人口,在宝鸡市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就诊,在原有报销比例上提高5%的比例;

3、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农村参保贫困人口在慢性病报销封顶线基础上提高20%;

      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

 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1、直通车医院补偿:

参合患者在宝鸡市域内所有直通车医院住院,持户口办、身份证、合疗本,当年缴费票据执行直通车报销,外伤患者提供外伤证明,经县合疗办调查审批,按规定回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参合患者在省级医院直通车医院  ,除持以上资料外,同时持技术转诊单,执行直通车报销。(未持技术转诊单、外伤患者不执行直通车报销,资料带回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

2、非直通车医院住院补偿:

参合患者在新农合定点非直通车医院住院,持户口本、患者身份证、合疗证、当年缴费票据、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票据、技术转诊单、外伤患者同时提供外伤证明,省外医院提供新农合定点文件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程序审核补偿。出院后递交补偿审核资料必须在3个月以内完成,否则不予受理。在非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不予补偿。

新农合门诊补偿流程

1、门诊补偿持合疗本、当年缴费票据,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所在村卫生室进行统筹报销;

2、门诊统筹费=60元×每户参保人数,门诊统筹费用一个年度内户内通用,年末实行户内结余清零,不以家庭单位划转结余。

3、门诊统筹补偿范围为: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不含村卫生室)、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犬伤后创面处置及疫苗注射费用。

4、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执行,村卫生室按70%执行,均不设置起付线。

   门诊慢性病补偿政策

  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大病保险政策及其具体细则规定

大病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患者;

2、患者医保证/合疗证原件及复印件;

3、患者医保证/合疗报销结算单原件;

4、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案、住院发票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收存机构结算章);

5、转诊诊疗患者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一致的转诊医院相关资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收存机构结算章);

6、就医患者需要提供患者本人银行账号、开户行全称;、

7、凤县大病医疗保险办公室设在天水路凤县卫计局一楼

             新农合大病保险健康扶贫政策

1、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2、慢性病报销比例封顶线在现有封顶线基础上提高20%;

3、取消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住院门槛费;

4、大病保险起付线在现有报付基础上下降5%;

5、扩大农村参合贫困残疾人新农合基本报销范围;

        【非常感谢李水仙同志提供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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