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取消税收优惠,重查药企逃税!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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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区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大面积结束! 

西藏发加急通知,全面整改“税收洼地”

昨日(4月24日),赛柏蓝获悉一份网传的西藏自治区政府发布的加急《关于清理规范财税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近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我区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虽然短时间内促进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不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形成了“税收洼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削弱了地方财政调控能力,影响了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

全面叫停

根据该文件,要全面清理规范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自治区各部门正在实施的,除中央、国务院及所属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制定出台的财税政策以外的政策。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既包括正式文件规定的政策,也包括没有正式文件规定但实际执行的政策。

 

税收政策。包括优惠税率、超出减免范围或期限、提高起征点或扣除额、缩短折旧年限等。

 

财政支出政策。与企业或其投资者(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先征后退、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例如限售股减持税收返还或奖励)等。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西藏叫停的是各个地区出台的政策,而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依然有效。不过,从收集到的西藏各地区出台的招商引资税收政策来看,优惠幅度非常之大。

2017年税务总局查药企,西藏是重点

既然能被称作“税收洼地”,想必各个进藏的企业一定是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到了极致。这对有着重税的医药行业带来的诱惑可想而知。这也促使部分实力雄厚的药品经销商,干脆把注册地搬到了西藏。

 

今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将以西藏、安徽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


安徽是全国最大的药品流通集散地,辐射面广;把西藏药企作为重点,想必和优厚的税收政策有必然的联系。

 

一面税务总局严查,一面大量税收优惠取消,西藏对于药企的吸引力大幅下降。从长期来看,两票制全面执行,企业在票务处理时,少了一个选项。税负颇重的药企,少了一个合理避税的出口。


★本文来源赛柏蓝,作者:田边。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联系微信:jsyyq88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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