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院长5年套保1000万 辩护称违约但不构成犯罪?!

正吉药业

文章来源:云南网


嬴某是昆明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因没有其他的股东,医院大小决策都是他说了算。5年时间里,他伙同药商造假进货单据,低价进货,高价报账,套取省市区三级医保中心共计1085万余元,被控犯诈骗罪。昨日,安宁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指控

伙同药商虚报价


被指控犯诈骗罪的嬴某,2003年在昆明成立了一家泌尿专科民营医院。成立之初,医院定性为赢利性医院,他便招兵买马组建了100来人的医疗团队,大刀阔斧地干了起来。


因为没有别的股东,他一个人掌控着医院的发展脉搏。嬴某在医院陆续开通了省市区三级医保,2008年,他将医院变成了非赢利性医院。


公诉人指控:2008年,嬴某找到药商卢某,以低价从卢某那里进了4种药品,然后再伪造随货同行单据,虚报药价从医保中心获得高价报销,5年时间里套现1085万余元,构成诈骗罪。


卢某在侦查机关证实:“嬴院长让我报两个价,他按实际谈妥的价格跟我结账。但随货同行单上是抬高价格后的数据,用于向医保中心报销。其中‘小牛血’这个药进价谈的是6元多,向医保中心报的是50多元,翻了大概9倍。”


嬴某辩称:“不是我去找的卢某,是他自己带着资料和报价单来找的我。他说私立医院都是这样干的,这个价格也没有超过市场零售价的范围,是合理的。”



疑问

套取的钱去哪了


直到嬴某案发后,涉案的1000多万元一分都没有追缴回来,这些钱都去哪儿了?嬴某说,那些钱一部分用于成本开支,一部分用于研发新药,一部分则返还给病人了。


嬴某称:“我母亲是死于糖尿病,我作为一个泌尿科医生,母亲的死触动了我,自己特别热衷于研发糖尿病方面的新药,一部分钱就用于这方面了。”


关于另一部分钱是还给那些看病的老人,嬴某解释:“经常有老人跟我诉苦,说他们条件不好,钱都用来看病了,以后养老怎么办?我觉得他们不容易就退还了一部分给老人。”但他否认自己是在做慈善。


公诉人认为,嬴某所谓的退钱给老人,不是出于善心,而是因为私欲。嬴某通过给老人返钱,送保健品,还三餐免费,是为了收买人心,让老人到医院里看病。公诉人发现,嬴某的医院99%的收入都是靠医保卡就医,自费看病的收入很少。


嬴某觉得自己很冤枉:“医院从营业那天起,就一直是亏空,我好多时候都发不出工资,到处借钱来支付,包括我的信用卡都拿去用了。”


辩解

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公诉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医院在药品定价上,只能在进价的基础上浮动3%到15%作为利润。而嬴某向医保中心报销的价格在进价上翻了2到9倍,且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罪是成立的。嬴某对数额和方式没有异议,但辩称自己不是诈骗。


嬴某说,关于药品的价格指导,以及所有与医保有关的业务都是交给主管人员。而关于政府部门下发给非赢利性医院的药品价格指导和其他方针文件,他都没有收到过。即便有这样的文件,也只是针对公立医院,不包含民营医院。


嬴某的辩护人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红雷认为,嬴某的行为有错,属于价格违法、违约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嬴某“牟取暴利”并非必然是犯罪,医药改革期间的药价虚高,不应该单方强调某一个方面的责任,更不宜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有不规范行为的民营医院。


由于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