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灭劣V类水”我们在行动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的工作布局,我院职工凝心聚力对“剿灭劣V类水”吹响了战斗号角。



那么什么是劣V类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I、II、III、IV、V。

Ⅰ类水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


Ⅱ类水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饮用。


 Ⅲ类水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III类水质经过处理后也能供生活饮用。


 Ⅳ类水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水质恶劣,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Ⅴ类水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水质恶劣,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4月27日上午,总务科人员在朱晓华科长带领下对医院内池塘、沟渠等进行清理整治。




清理污水源头,疏通死水要道,整治劣水美化就医环境,提升幽雅彰显莲医风貌,用我们的行动为医院赋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