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山西卫生系统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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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部分岗位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参加部分岗位笔试的考生,请登录http://www.sxty12320.com/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参加部分岗位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对招聘名额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在1:5(含)以下的岗位,按初审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十二楼会议室(太原市迎泽西大街185号)。

四、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职位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了笔试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

(4)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5)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报名资格复审时,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报名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对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函,作为面试的依据,请考生妥善保管。

4、面试时间定于六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

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太原市人民医院:0351—4647272

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0351—4227790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0351—7595013

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0351—6124174

太原市精神病医院:0351—8726012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0351—5620809

太原市中医医院:0351—5678561

太原市第八人民医院:0351—5226237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51—7821167

太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0351—5628620

太原市急救中心:0351—5656832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17年校园招聘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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