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理发店在岗工作人员持过期健康证 被处罚

淄川卫生计生

近日,淄川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带队,对辖区内理发店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经检查发现,有6家理发店部分工作人员持有的健康合格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未能及时办理,却仍在从事直接为顾客洗头、剪发等服务活动。此种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2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民如果在理发过程中发现理发店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明或健康合格证明已超过有效期限,欢迎及时向淄川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5285056528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