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收一罚五奖十”——县医院有令必行 重拳惩治“私收费”

彰武县人民医院

      (   6月1日上午,医院向举报人发放奖励金2400元。)
       所谓“私自收费”是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在患者进行医疗,护理等服务活动中,利用医院的卫生资源(如医疗、设备、护理等设备),以不正当的手段收取患者的现金,并将其窃为已有或小集体所有。“私收费”小而言之严重影响了医院社会信誉,败坏了医务人员形象;大而言之,损害了集体或国家利益,违背道德规范,是触犯法规的贪污行为。
        为了坚决遏制这种不良现象,2016年起,县医院重新修订了《彰武县人民医院行风管理办法》并制定了《防私收费及漏收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发生‘私收费’、(漏费)等情况,经核查属实者,当事人员需补齐漏费金额,并向财务科缴纳漏费金额5倍的罚款;临时聘用人员、返聘人员立即解聘;正式编制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有行政职务的立即撤职,同时待岗三个月至医务科学习,期间每月发给最低生活费1200元,视态度决定是否返岗;同时记录入医德医风档案,两年内不得晋职、提拔。”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7733208(院长办公室)、7728188(书记办公室)、7734452(投诉办);也可通过彰武县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后台进行投诉。               
        自《办法》颁布起至今,医院已经处理私收(漏收)事件三起,按规定收缴罚金5500元,奖励举报人11000元,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分别处以三个月的待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