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职工、居民医保家庭病床报销政策知多少

西乡县人民医院

一、我院医保家庭病床什么时候设立的?

我院居民医保家庭病床于2016年3月开设;职工医保家庭病床于2017年5月开设;

二、办理家庭病床的病种是什么?

(一)癌症化疗;

(二)肾功能衰竭人工透析;

三、家庭病床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居民医保:患者携主治医师填写的《汉中市西乡县居民医保家庭病床治疗审批表》、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单、合疗证、户口本到医院医保科审核盖章,经县合疗办批准后办理入院手续,由医保科登记为家庭病床。

(二)职工医保:患者入院后携主治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入院证、医保卡到医院医保科登记为职工家庭病床。

四、住院期间如何管理?

住院通常以疾病一个完整疗程为周期结算一次,确需长期住院的,应满3个月结算一次后,重新办理家庭病床审批手续,方可继续住院;病情加重需要正常住院或转院治疗的,应结清家庭病床的费用后,再办理普通住院,转院手续。

五、如何报销?

(一)居民医保家庭病床:癌症化疗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即报销金额=(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80%;

尿毒症人工透析:以审批入院日算起,3个月为一个治疗周期,满3个月结算一次,报销金额=400元×透析次数;注:治疗期间辅助性用药及检查费用可交门诊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二)职工医保家庭病床:癌症放化疗和尿毒症人工透析患者,3个月为一治疗周期,满3个月结算一次,可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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