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家药企或被列为非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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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全药网发布通知,公示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第二批目录成交品种未签订合同、未按合同供应药品企业名单,共有4家企业。


公示期截止(6月12日)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未按合同供应药品的生产企业,集团采购组织将提请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


以下为公示详情:


根据深圳市卫计委发布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卫计规〔2016〕4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质量层次划分规则(试行)和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药品目录剂型整合规则(试行)》(深卫计通〔201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采购方案(试行)》和《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二部分采购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已完成该部分品种的议价谈判工作,并经卫计委组织专家审议后,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第二批目录药品的成交结果。


按照深圳市卫计委发布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第十一条“集团采购组织应当与确立药品交易关系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同时按照《2016年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目录(第二批)采购方案》第十六条“确定成交的药品企业应与集团采购组织签订产品经销协议书和采购合同”的规定,集团采购组织与成交药品生产企业积极沟通,及时签订经销协议及采购合同,并安排后续发货事宜。为全力保障供应,集团采购组织于2017年4月24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供应工作的通知”,明确5月10日上线供应。但截至目前,仍有少数成交药品生产企业未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和未按合同供应药品。


为保障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的稳定供应,落实“降药价,惠民生”的目标,现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未按合同供应药品的生产企业及其相关的成交品种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6月7日—6月12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生产企业,请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诉意见表》(附件1),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集团采购组织(邮箱:quanyaowang@126.com)。公示期截止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未按合同供应药品的生产企业,集团采购组织将提请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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