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河南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洛阳卫生计生



帮助困难群众就医又一惠民政策出台!患者入院时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要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方案》指出,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


        符合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社会保障卡(参保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社会保障卡(参保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患者在出院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资金、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定点机构要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就诊前信息核对、就诊时及时结算、就诊后动态随访等“一站式”服务功能,确保困难群众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优惠政策,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来源:医药卫生报讯   记者文晓欢  通讯员张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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