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不及时回复医院订单?药企再这样做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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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公告规范集中采购药品有关网上交易行为的函》。
近期,黑龙江省卫计委在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工作中发现,药品生产企业不及时回复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和配送企业不及时配送的问题较为严重。为及时解决问题,保障临床药品供应,省卫生计生委拟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及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回复和药品配送工作的公告》。
关于及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回复和药品配送工作的公告
有关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
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在对新一轮集中采购药品网上交易工作监管中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不及时回复医疗机构提出的订单,部分药品配送企业不及时配送订单药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事宜强调如下:
一、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的采购订单,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药品生产企业不及时回复医疗卫生机构订单达5次及以上的,取消该药品中标(挂网)资格。
二、药品配送必须在采购订单形成后按时配送,急救、急用药原则上4小时送达,其他药品原则上24小时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因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或拒不执行县乡村一体化配送的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生产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经营企业取消配送资格。
三、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纳入不良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将对生产企业不及时回复订单和配送企业不及时配送药品等情况进行梳理通报,对通报后仍不整改的企业取消药品中标或企业配送资格。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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