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II汝州市人民医院带你看懂“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指南
汝州市人民医院城乡居民
登记报销手续简化了
接市社保中心通知:我院实行城乡居民(原新农合)登记、报销手续简化。在确认登记时只需携带病人身份证、入院证即可(外伤手续和原来一样)。出院报销时,只需提供病人身份证、出院证直接在收费室窗口享受“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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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站式” 即时结算
是指在同一结算窗口实现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补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节省参保居民报销时间,缩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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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偿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对象:我省参保的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保障对象:我省参保的城乡居民。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
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拓展、延伸和补充。保障对象: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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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
大病保险保障起付线1.5万,最高支付限额40万,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1.5万<合规费用≤5万部分报销比例50%,5万<合规费用≤10万部分60%,合规费用 >10万部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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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保障范围为困难群众年度内(自每年的1月1日起止12月31日止)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大病补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致。
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在大病保险起付线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报销标准:
2017年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
3000~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
5000~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
10000~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
15000~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
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无封顶线。
全省统一咨询电话:
0371——63329175
0371 ——63329176
全省统一投诉电话:
0371——63329165
汝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北院区:6038551
汝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南院区:7267768